第06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董永故里 孝亲敬老
支付彩礼致家庭困难
双方离婚须返还
爱心救助困难当事人
加大力度惩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法庭的守护者
集中管理违纪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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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残疾妻子欲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
打造无障碍诉讼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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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故里 孝亲敬老
——来自武陟县法院的法律服务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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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 楠

  本报通讯员 王莉莉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脍炙人口的黄梅戏《天仙配》,演绎了东汉孝子董永卖身葬父、孝行感天、七仙女下凡与之婚配的美丽传说。据大量史料佐证,董永故里即是河南省武陟县小董乡小董村,而“董永传说”早在2006年就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武陟县法院将中国传统美德与现代法治精神完美结合,充分汲取“董永传说”这个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精髓,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贯彻司法为民工作理念,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的原则,站位前沿,能动司法,关爱老人,全力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形成发扬孝文化、崇尚孝道的社会风尚。  

  畅通渠道 让老年人诉讼无障碍

  “咱法院替我们老人打官司想的真周到、真贴心!”来立案大厅立案的李大爷赞誉道。“我们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坚持‘四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该院沁南中心法庭庭长冯立军说。

  在立案大厅,该院专门为老年人配备了老花镜,免费提供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资料,并专门设立服务老年人的诉讼引导员,全程陪同立案;对行动有障碍、交通不方便、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让老年人打得动官司;对无固定经济来源和无力支付案件诉讼费的老年人实行司法救助,符合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的,及时办理,让有合理诉求又无经济能力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

  对待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该院组织审判法官深入老年人所在村落,把法庭开到老年人家门口,巡回办案,既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为旁听的群众上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善调慎判 让老年人重温亲情

  “孩子们成家以后,从来没有像今年过年这么开心、舒坦,这都得感谢咱武陟县法院啊!”张大爷向冯立军送锦旗时激动地说。

  然而,若时光倒退到一个月前,张大爷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2009年1月,张大爷一纸诉状将他的大儿子张小国告到了武陟县法院,起诉的原因是儿子对自己不尽赡养义务。

  张大爷有三个儿子,可他偏偏只告他的大儿子,这是为何?冯立军接手此案后,立即到张大爷家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原来是张小国因为当初分家和桩基使用对张大爷心生怨恨,认为他偏向另外两个儿子。对此,张小国多次去找张大爷讨说法儿,最后一次竟然将张大爷家的煤炉踢翻,又锁住了张大爷的屋门,并强行将张大爷老两口赶出了家门。无奈之下,张大爷和老伴只得搬到别处租房子住。

  咋办?冯立军先将张大爷和三个儿子同时叫到办公室进行调解。当时,张大爷和张小国的情绪都异常激动,张小国还准备了二十多页的答辩状,边哭边诉说自己的“委屈”。张大爷也是满腹委屈,指着张小国的鼻子骂他是个不孝子。第一次调解就这样宣告失败。

  冯立军想,若只是一判了之,容易案结情断,很可能会对张大爷的晚年生活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于是,冯立军又到张大爷家中深入了解情况,并对张大爷说,一旦判决下来,他和大儿子的亲情就真的不在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张大爷终于把其真实的想法说了出来。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告大儿子,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好好地教育一下张小国,提醒他要对父母尽到赡养责任。随后,冯立军又来到张小国家,将张大爷的用意告诉了他。张小国表示,他不是不想赡养老人,只是希望父亲能够公平对待三兄弟。清楚了双方的真实想法后,冯立军再次将张大爷一家人叫到了一起,而此时双方的情绪也都不那么激动了。冯立军先是集中化解兄弟之间因分家和桩基问题产生的矛盾,让他们多想想兄弟情谊,多看看对方的优点。最终,张小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得到了张大爷的原谅。

  “我们对待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都把调解工作有效贯穿于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全过程,立案时调、审前调、审中调、审后调,并充分发挥辖区村民委员会、调委会、司法所的作用,全面了解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真实情况,多方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冯立军说。

  该院在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调解过程中,法官以及其他参与人员通过“三讲”,即讲亲情、讲道理、讲法律,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措施,充分发挥当事人亲友、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在调解中的作用,促使双方调解息诉。2012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22件,其中撤诉10件,调解9件,真正做到了“善调慎判”。

  案件延伸 扩大司法审判效果

  “法院的这个活动真好,让我们老人也能多懂点法律知识!”武陟县法院在西陶镇王顺村开展老年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时,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高兴地对记者说。长期以来,老年人因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大多不愿诉诸法律。即使诉诸法律,往往也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致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对此,该院充分利用元旦、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手册,耐心解答老年人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为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切实增强老年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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