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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调整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即日起开始申报,5月底前申报结束
作者:杜玲 通讯员张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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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张国富)记者昨日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从即日起,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开始。凡在市直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机关及事业单位,从4月12日起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基础科,及时办理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手续。此项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据介绍,凡参加市直社会保险的所有单位,均应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申报缴费基数。其中,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及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省属、区属机关应如实申报单位全部(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各单位凡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变更手续,不再申报缴费基数;在申报缴费基数过程中,如单位有新增人员或调入人员,由单位按格式另行申报。各单位应在4月30日之前带U盘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拷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式,领取申报说明;5月31日前将申报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将纸质资料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基础科。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对瞒报、漏报和不及时申报的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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