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传胜
本报通讯员 贾正军 刘 亮
“消费者的保护神,信得过的好公仆”,这是日前消费者张文莲送给修武县工商局的一面锦旗,以感谢该局及时为她解决了一起消费纠纷。而这仅仅是该局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的一个缩影。
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期间,该局狠抓维权队伍素质提升,严格按照12315窗口受理员、法制宣传员、行政指导员、群众服务员的“四员一体”建设思路,持续加大对12315工作人员和全县234个“两站”维权联络员的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开展六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商业务知识培训,制定了规范有序的申诉、举报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了覆盖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的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努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实现了群众投诉举报不出门、工商维权“零距离”。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7件,涉及金额6 .8万元,已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开展行政指导是工商部门防微杜渐、加强市场监管、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为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参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动,该局重点对去年被消费者投诉举报、未年检验照、被处罚的市场主体及2013年一季度以来被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行业大力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目前已先后开展行政指导1632户次。同时,该局大力推进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狠抓农资经营户和食品经营主体规范工作,对全县农资和食品经营主体核查一户、规范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与农资经营户和食品经营户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截至目前,该局收到承诺书879份。
在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中,该局组建了一支“编外工商”队伍——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在帮助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3月份,修武县一位叫庞小金的村民到该局投诉,称他家的新飞冰箱不制冷,且在保修期内,到指定售后维修点维修时却被告知没有发票不能保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该局工作人员立即与新飞售后服务部取得联系,得知冰箱有问题必须持购买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才能保修,可庞小金的购买发票又因疏忽弄丢了。而消费维权志愿者中恰好有从事电器保修的商户代表,他指出没有发票可以到税务部门查找发票存根或者到财政局查惠民补贴档案材料。在该局工作人员和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了两天时间就为庞小金找到了发票存根,使庞小金的冰箱顺利得以保修。
在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中,该局亮利剑、出重拳、查大案。今年3月初,一位群众举报某天然气有限公司经销的液化石油气不合格,该局迅速调集执法人员进行查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能提供同批次液化石油气的检验报告手续和进货发票。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产品进行了随机抽样。经法定机构检测,认定该批液化石油气为不合格产品。该局对该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截至目前,该局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29起,案值22.6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