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仝伟平
最近,许多媒体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了报道,许多城市也开始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治理。大家的聚焦点都落在公民素质上,却忽略了事情的另一个方面——交通信号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对我市的一些道路交叉口进行了调查。
人民路与政二街交叉口是大家都熟悉的一个路口,且不说其他行人,单就市直各部门的公职人员,每天也有几百人次经过这里。大家普遍反映:这个路口的红绿灯设置不合理。人民路是主干道,有关部门在该路口设置信号灯时,在红绿灯时间分配上优先于东西方向行驶的车辆和东西方向行走的行人。记者观察到,在这个路口,东西方向的行人横穿政二街时,绿灯时间为40秒,再加上政二街道路较窄,行人轻松就能穿过路口。可这就苦了南北方向横穿人民路的行人,他们的通行时间为18秒。同时由于人民路很宽,即便是身体健康的年轻人正常行走,从行人信号灯绿灯亮起步至红灯亮,也只能横穿人民路宽度的一半或者多一点,又因为这个路口没有安全隔离设施,行人停留在路中间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很多行人不得不闯红灯通过马路。
这样的道路交叉口在我市还有一些。为了提高通行能力,有关部门在城市道路交叉口普遍增加了车道数,导致行人过路距离的增加。又由于目前行人过路信号的不完善,行人往往被来往车流阻隔在道路中间,腹背都受车流威胁。由此可以看出,红绿灯设置不合理,行人通行时绿灯时间太短,是导致人们闯红灯的因素之一。所以,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时,有关部门应改进道路交叉口交通信号与行人过路安全设施的设计,使其更加人性化。
这是网友“自由绅士”4月8日在山阳论坛发的帖子:“交警同志你们好,我想给你们提个建议:龙源湖公园北门口红绿灯有一点问题,我说的是行人红绿灯。在东西方向车辆行驶中,南北方向横穿路口的行人信号灯是红灯,行人是不能过马路的。但当车辆由北向东方向行驶时,南北方向横穿路口的行人信号灯是绿灯,请问,这时行人能过马路吗、过马路安全吗?希望你们到此考察一下,因为每天到龙源湖公园锻炼身体的市民很多,逛龙源湖公园的群众也很多。”
这位网友提出的是交通分配中的路权问题,路权可分通行权、先行权、占有权等。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很现实,我市有许多路口都存在路权矛盾,最明显的是,行人在行人信号灯绿灯亮时穿越路口,而此时右转弯车辆也可以行使,造成了车辆与行人相互冲撞、相互羁绊、相互指责的混沌局面。机动车信号灯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是一般规则,但为提高路口通行效率,《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右转弯车辆是可以通行的,但同时又规定在通行时注意不要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而事实上,当行人按照交通规则通行时,右转弯的车辆很少考虑行人能否通过,更不要说让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了。
记者也注意到,许多城市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之前,没有很好地向人们宣传,而是来了个突然袭击。由于许多行人对闯红灯罚款一事心理上没有一个过渡期,从心理上埋怨,从行为上抗拒,加大了有关部门的执法难度。在人民路与塔南路交叉口,记者问一位行人:“如果因为闯红灯交警要罚你款,你给不给?”这位行人说:“如果事前知道闯红灯要罚钱,我肯定给,毕竟自己有错;但如果我事前不知道这回事,肯定不给。”
这位行人的回答也提醒我们,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时,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多给市民一点时间,多一点人性化的举措,让人们心里有个数。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再进行治理就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