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建立统筹城乡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生态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全省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市的实施意见》(焦政[201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为核心,以创建省级统筹城乡就业创业示范县为目标,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统筹城乡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为有劳动能力者实现充分就业提供周到服务、有创业愿望者实现自主创业提供有力扶持,努力形成城乡就业创业者机会均等、同工同酬、环境优越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000人(其中新增就近就地就业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0万元;完成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和雨露计划等各类培训10000人;为企业搞好用工服务,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0%,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三、重点任务
(一)抓好“五项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1.抓好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加快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为全县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建设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用工信息发布、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三是完善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延伸公共就业服务,实现“群众获取就业信息不出村、接受教育培训不出村、办理社会保险不出村、享受社会化服务不出村、化解就业社保矛盾不出村”。
2.抓好信息化管理服务网络建设。成立县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中心,实现人力资源、劳动用工备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档案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大力开展人力资源信息普查,摸清底数,完善县人力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人力资源基本情况。同时,依托省、市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公共就业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实现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指导各用人单位按规定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变更备案或注销备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用工状况。三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在县、乡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推行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形成“信息向上集中、监察向下延伸”的网络化监管机制,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网络监管。四是实现劳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高标准数字化档案室,对各类劳动人事档案全文存储、自动编目、快速检索、规范管理。
3.抓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县产业集聚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成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员工招聘、合同签订、社保费缴纳以及劳资双方权益保护等服务。
4.抓好县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建设。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建设县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开设旅游、纺织、机械加工、电工电子等培训专业,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
5.抓好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利用县党校建设平台,积极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示范基地,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推动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注重“四个加强”,不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1.加强就业创业扶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修发[2009]12号)有关规定,对各类创业人员在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场地租赁、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提供扶持。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扶持创业主渠道作用,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支持创业。
2.加强创业指导带动。建立创业导师库,充分挖掘本地创业资源,积极引进创业辅导师资力量,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创业策划、技能提升等指导;开展项目推介,通过网上咨询、窗口咨询、展示会、洽谈会等形式进行项目推介;培育创业典型,开展“创业先锋”、“创业示范户”等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创业成功人士座谈会,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更多创业者实现就业创业。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企业用工需求,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等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全部纳入职业培训对象范围,推行企业出定单、培训机构出菜单、劳动者点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4.加强就业用工服务。在县电视台开通就业创业频道,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发布招工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和劳动保障网站增设就业创业专版,及时公布相关工作信息;紧密结合企业用工实际,通过开展“春风行动”,举办就业洽谈会、人才招聘会、优秀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实现企业用工与劳动者就业的有效对接,帮助企业招工,促进全民充分就业。
(三)突出“三个强化”,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持续强化社会保障。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提升社保服务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和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整合经办资源,增设服务网点,优化工作流程,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序衔接和转移接续,为各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参保缴费、兑现待遇、转移接续提供简便、快捷、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2.持续强化劳动维权。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制度等建设,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年底前要建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完善劳资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对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农民工服务站,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持续强化企业服务。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指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落实各项政策规定。规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政策规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围绕我县新型社区、旅游景区、产业集聚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建设,广泛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社会保障和劳动维权等服务,着力打造一批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劳动合同全部签订、社会保险全员参保、职工待遇正常发放、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修武县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落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牵头负责部门,要做好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成立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具体抓,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督查制度。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每月召开例会,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在县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员工资补助,考核奖评,以及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安排培训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储备培训工作,为企业发展储备专业人才。
(三)严格目标考核。建立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就近就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和为企业招工等指标纳入每年县政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定期考核督查。县委办、县政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成联合督查工作组,每季度对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核,年终进行专项考核。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对就业工作安排及时,成效显著的要树立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