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娱乐节目树起“娱乐无罪”的大旗,披着“励志文化”的外衣,却打着“眼球经济”的算盘,实为挂羊头,卖狗肉。如此“看客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漠视社会效益,必然误导公众社会责任感的淡漠、使社会走向泛娱乐化的空虚和浮躁。
近段时间,全国的娱乐节目颇不宁静。其一,由湖南卫视推出的大陆首个歌手对决节目《我是歌手》虽暂时落幕,却“曲终人未散”,不仅在台湾刮起一阵“歌手”旋风,更引发了岛内文化界、新闻界一股反思热潮;其二,浙江卫视《中国星跳跃》和江苏卫视《星跳水立方》两档“明星真人跳水秀”节目,在备受关注之余,更是饱受争议。
且不论《我是歌手》这档大成本制作的娱乐节目,能带给观众多少震撼,如何挑战了业界人士的习惯性思维。该节目因有齐秦、辛晓琪、彭佳慧、林志炫、杨宗纬等台湾知名歌手参赛,引起岛内媒体高度关注。如此结果,本是理所当然,但之后的发展却令人深思。媒体对此纷纷指出,《我是歌手》是文艺界“台湾开花、大陆结果”的现象,凸显了岛内电视、流行音乐产业的生存困境。著名作家龙应台更是感慨道,“30年后,台湾在创意方面是否还有最充沛的泉源是我们要严肃面对的问题。”
如此反思,充满正能量。让我们再看看另外两档明星跳水的娱乐节目,此类节目甚至因“明星跳水”这一关键词而未播先红。但之后的发展却是状况频出:“夹紧”一词使宅男女神周韦彤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参赛明星释小龙的一名随行人员不慎意外溺水身亡,更使节目的安全性和专业性受到公众广泛质疑。
试问,明星跳水真人秀到底是“用突破自我的励志精神传递正能量”,还是习惯性地沦为了赤裸裸的“名利跳台”?其实,在文化体系多元化的今天,形形色色的娱乐节目作为文化产品,丰富着我们的业余生活。娱乐节目的积极作用本无可厚非,但由于此类娱乐节目拥有特殊的传播属性,受众面十分广泛,其传递出怎样的价值导向就显得很重要。
如果娱乐节目以标新立异、哗众取宠、吸引观众眼球为最大诉求,那么,即使该“眼球经济”规模可观,“利润”唾手可得,也不应得到相关部门的“出生证”。毕竟,此类节目树起“娱乐无罪”的大旗,披着“励志文化”的外衣,却打着“眼球经济”的算盘,实为挂羊头卖狗肉。因为,“眼球经济”的另一面就是“看客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漠视社会效益必然误导公众社会责任感的淡漠、使社会走向泛娱乐化的空虚和浮躁。
话说回来,即使真的“娱乐无罪”,也不能让审美“跳水”!因为,隐藏在“娱乐无罪”旗下的危害如同“温水煮青蛙”,若任其泛滥,就会让人们在娱乐中渐渐对危害麻木不仁。更令人担忧的是,对事物分辨能力不足的年轻人,若长期沉溺于此类节目,他们逐渐缺失的社会责任感和扭曲的价值观,将何以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