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 通讯员陈玉朵)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从5月6日起,我市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相关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据悉,在此次检查过程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将直接对焦作、洛阳、南阳、安阳等十个地市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揽游客,是否有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揽游客的行为;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市发改委特别强调,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行为的检查,坚持查处与规范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务求取得实效。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对我市旅游行业价格收费有异议,可以拨打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