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又是靠大自然供养而生存、发展的;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无一不源于自然界的慷慨恩赐。可以说,正确处理与大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创造一切文明的共同根基;离开了这个根基,弱化、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必然会妨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欲创造物质、精神文明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创造了也难以持久。这是为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实践所充分证明了的。
人类社会发展史已经证明:何时何地人类与自然公平、和谐相处,就有利于当时当地人类的社会发展、经济繁荣,自然万物兴盛,人们的生态伦理与道德的文化也生机盎然;反之,则人类与自然势必两败俱伤。古代埃及、巴比伦、玛雅和中国黄河文明的兴与衰、存与亡,皆同人类与自然关系处理当与不当、生态道德文化的优与劣,密切相关。生态道德文化是跨民族、地域、时间和空间的,既体现在人类历史长河的任何细微、具体的思想、政治和技术行为之中,更体现在宏大而又长远的战略谋划之中。
在人类中心主义道德价值观的支配下,许多人只考虑征服自然、驾驭自然,为了眼前、局部的利益疯狂地破坏自然环境。这种行为又必然受到大自然的报复和惩罚。事实证明,人类社会已经开始陷入自然资源日益枯竭、生态与环境质量大幅降低的困境。至少,在新的替代性技术出现并达到全面推广应用之前,大气、水资源、能源、土地、粮食等问题,将一直成为困扰全人类生存与发展、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全球社会不得不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支付巨大的费用。为了根本改变当代全球环境恶化这种危险趋势,迫切需要将生态道德文化作为人类社会所有人的必修课,并将其转化为行动。生态道德文化是以人对生态、环境的爱护与尊重的特殊关系为出发点,是人类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是关于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伦理道德基础。简而言之,生态道德文化是要把人类在人与自然共同体中的征服者角色变为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友善的一员。
保护人类和其他动植物生存的权利,塑造人们自觉关爱自然的生态意识、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的经济社会,是生态道德建设的最高目标。生态系统和生态资源是有多种价值的,但这些价值又都是有限的;人类必须尊重并适应地球经过亿万年形成的生态平衡;任何一种改造自然的行为,如果不受道德的约束,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进程,有益于人类生存和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维护地球基本生态循环过程,有益于整个经济社会系统平衡,有益于保护地球上生物多样性、遗传物质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多样性。这是建立生态文明社会所必须遵循的法则。
提高全民生态道德文化水平,必须消除人类产生的一些误解,认为“人是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统治者”“自然要无条件为人类服务”;“人是地球的主宰”,其他生命体都是“人类的附庸,是为人类服务的工具和机器”,人对自然万物没有什么责任可言,不存在道德问题,不受道德的约束。更有甚者,认为“以人为本”,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其他生命体的生杀大权完全操纵在人的手中,人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大自然的价值只是人的情感投射的产物。正是在这些以人类为中心的错误价值观念的误导下,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无理智、无节制地掠夺自然资源和破坏自然环境,导致资源日趋枯竭、环境日趋恶化,欠下了巨额债务。另一方面,工业革命先驱国家、地区的发展理念和模式,也使得后续的工业革命国家和地区产生了误解,认为生态道德已“过时”,“必须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建立新的人工生态平衡”,以至尊、崇敬、伟大、自然的图腾与祭祀被涂以“迷信”色彩,农耕生态道德文化史也被砍得支离破碎。现在该是为它们的精华部分恢复名誉并发扬光大的时候了。只有这样,才能把“生态文明是人类一切文明的共同基础”的理论赋予科学内涵,才能传承、发扬我国古代“天时、地利、人和”为一统的生态道德文化精华,与自然和谐共处,达到真正的以人为本。 (作者分别系焦作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爱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