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晚报》近日刊发了两篇报道:一篇是关于《咬文嚼字》“咬嚼”莫言的报道,另一篇是,部分执法人员称,官车不敢查,豪车不愿查,醉驾入刑遭遇尴尬的报道。编辑将这两篇报道一上一下放在一起,不知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之作,但笔者看了之后,感觉颇有意味。
莫言,目前中国唯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正红得发紫;《咬文嚼字》,专门给书籍的语言文字挑刺,素有“语林啄木鸟”之称。据报道,《咬文嚼字》今年“咬嚼”的大家除莫言外,还有贾平凹、毕飞宇、阿来、麦家等11位著名作家。虽然“咬嚼”的是作品,但对于作家来说,“咬嚼”他们的作品,跟“咬嚼”他们的身体一样难受。
诚然,这些大家的语言文字水平都很高,正如报道中所言,从目前已开始“咬嚼”的九部作品来看,“文字质量远远高于其他图书”,但也发现有语言“病情”。从语言文字规范的角度讲,谁也不敢说谁的作品就一点毛病没有。因此,在这些大家的作品中查出一点“病情”,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值得一提的是:其一,“咬嚼”的目的。《咬文嚼字》总编辑郝铭鉴说,这次“咬嚼”行动“不是拆台,而是补天”,主要是为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去除瑕疵,做文学的美容师。此番话说明,这种“咬嚼”不是给大家们“过不去”,而是为了使中华文学宝库更纯洁,是对民族文化负责。这种甘于挑战权威的“咬嚼”行为,需要勇气,更需要有担当精神,真是有胆有识之为!其二,被“咬嚼”者的态度:贾平凹用短信回答“谢谢你们的更正”;阿来说:“你们‘咬’吧,欢迎”;莫言则回复:“欢迎!到时将结果告诉我,以便再版时修改”……文坛大腕对“被咬嚼”非但毫无恼恨之意,而且闻过则喜,其谦逊的态度、宽容的胸襟、治学的严谨,实在令人敬佩!他们作为文坛大家的垂范作用,必定有益于中国文学的发展和兴盛。
相对于《咬文嚼字》敢于“咬嚼”莫言等文坛大家,部分执法人员在查酒驾时的无奈和尴尬正反映了中国“官本位”的社会价值观,是一种对“特权”行为的默许和纵容。“官车”就是官员或领导坐的车。咋知道是官车?因为在中国许多城市,政府部门车辆大都挂着特殊的车牌,不同的号段代表来自不同的部门。
“特权车牌”或许出于一种特殊的工作需要,但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违法者都应该受到处罚。特别是醉驾,任何车辆都是不允许。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的交警查酒驾时,一般都不会查挂着“特权车牌”的车辆,即便有时“自摆了乌龙”,但领导的一个电话,就能轻松撤销。而且交警在查车时还可能因此遭受暴力威胁,于是也就不想多惹“不必要”的麻烦,慢慢就习以为常了。这是一种权大于法的现象,对于打造法治社会贻害无穷。
交警查官车,虽然不同于《咬文嚼字》“咬嚼”文坛大家,但相同的是他们都需要有勇气担当。愿我们的执法人员发扬《咬文嚼字》的精神,坚持“交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敢查民车,也敢查官车;也愿我们的一些领导能克服特权思想,自觉遵守并教育身边的人遵守交通规则、支持监督、不施压、不通融,为“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带个好头。
相对于《咬文嚼字》敢于“咬嚼”文坛大家,部分执法人员在查酒驾时的无奈和尴尬正反映了中国“官本位”的社会价值观,这是对“特权”行为的默许和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