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依据《焦作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应遵循以下六个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负责制。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属地管理原则。涉案地政府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认定和处置善后等工作。
(三)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原则。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四)依法查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法处置。
(五)协作配合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处置合力。
(六)积极稳妥原则。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特别是处置善后工作,应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八、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答: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理性的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全文完)
焦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