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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职责
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市水利局、市河务局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
焦作市各县市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焦作市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焦作市黄(沁)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焦作南水北调中线在建工程
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焦作市中型河道防汛责任人名单
焦作市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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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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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其他防洪、抗旱法规的要求,督促指导县市区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

  二、督促指导县市区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三、督促指导县市区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增加防汛抗旱投入,加快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四、了解县市区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指导县市区制订、落实防汛抗洪、抗旱应急预案,督促指导防汛抗旱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河道清障等工作。

  五、及时了解县市区汛情、旱情,督促指导县市区及早部署,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抗旱调度命令。

  六、负责检查指导县市区落实巡堤查险、工程抢险、迁安救护等防汛抢险措施。

  七、发生旱涝灾害后,督促指导县市区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搞好灾后重建和防汛抗旱工程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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