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防洪河道(大沙河、丹河、蟒河、济河)整治及防汛工程的计划安排;负责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和抗旱设施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主要防洪抗旱工程;负责指导城市防洪工作;负责防洪除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制订市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负责拟订中型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中型河道防洪预案;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中型水库、主要河道等水毁修复工程和通讯设施建设计划的申报和审批;负责市本级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安排。
焦作黄河河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黄(沁)河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黄(沁)河防汛工作;负责黄(沁)河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制订黄(沁)河防汛工作方案;负责提供黄(沁)河雨情、水情、洪水预报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黄(沁)河专业防汛队伍技术培训、演练和调度,协助搞好群众防汛队伍培训;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补充和调配,提出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意见;负责各类工程险情抢护方案制订,进行抢险技术指导;负责制订黄(沁)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检查、督促落实;做好引黄供水工作。
焦作军分区:负责制订驻焦部队和全市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的方案;遇大洪水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部队、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发生大洪水时,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负责无证水上浮动设施清除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严厉打击造谣惑众、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沙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通讯线路等违法行为,保证防汛抗旱设施正常运行。
市民政局:负责制订防汛救灾工作预案;负责遭受洪涝及严重旱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组织协调黄河滩区、蓄滞洪区行洪、蓄洪、滞洪时群众生活的安置。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工作;会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制订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和城区防汛预案;掌握城市防汛情况;组织城市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
焦作无线电管理局:负责防汛无线通信的频率调配;组织排除干扰,确保防汛期间无线通信畅通。
市农业局:负责掌握农业水旱灾情信息;水旱灾害发生后,负责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防汛医疗救护工作预案,及时安置、救护伤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洪灾区无疫情发生。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制订和监测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域群众转移。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宣传教育。暴雨洪水发生后,及时组织学生安全转移。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旅游线路,确保游客安全。
共青团焦作市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市共青团员、青年,在市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等工作。
武警焦作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负责所辖通信及邮政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固定、移动通信及邮政设施的检修、调试,保证话路、邮路畅通,确保防汛工作需要。
市广电局、焦作日报社: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防汛抗旱宣传动员,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抗旱信息。
市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厂(站)、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及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抗旱、抢险、重点防洪度汛工程的电力供应;加强电力微波通信的检修管理,保证防汛通信畅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矿企业防汛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工矿企业防汛预案;掌握工矿企业的防洪保安情况,督促工矿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对工矿企业、尾矿坝等防汛薄弱环节应做到心中有数,并督促其落实有关度汛措施,做好工防和人防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市林业局:负责河道内影响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严禁河道内新栽植阻水树木。
市物资集团:负责防汛抢险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炸药、雷管、铅丝等物资的储备、供应;紧急抢险时,负责上述物资的筹集和调运。
市供销社:负责草袋、锨、镐、锤、绳、芦席、架子车等防汛物资的组织、储备;紧急抢险时,负责上述物资的筹集和调运。
市南水北调中线办、城区办:负责督促、协调南水北调建管机构做好工程安全调度工作,协调有关县市区做好征迁安置小区、农村居民安置点及征迁群众的安全度汛工作。
中线局河南直管局郑州项目部、焦作建管处:负责所辖范围内南水北调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