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悦)近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工商局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开展打击“傍名牌” 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合法经营企业的权益。
此次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查处2012年消费者投诉居高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以及事关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建设的农业机械、农药化肥等涉农商品上发生的“傍名牌”行为,同时对假冒驰名、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等典型的“傍名牌”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各级工商部门针对辖区部分经营户法律意识不强、品牌意识薄弱的情况,结合市场日常巡查工作,积极向辖区经营户传授辨别“傍名牌”商品小知识,增强维护品牌意识,自觉抵制“傍名牌”商品,以品牌服装、鞋类、箱包、手机、食品、饮料和学生用电子产品等为重点商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傍名牌”行为,不论案值大小,一律给予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