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明明)近日,马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白某与田某本不相识,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两人因酒结识,聊得火热,并相约改天小酌。今年3月1日,白某邀请田某到家里做客,田某如约而至。二人推杯换盏,喝得不亦乐乎。最后,田某酒量稍胜一筹,将白某喝醉。田某趁白某睡着时,打开白某家沙发上的一只黑色手提包,把里边的8900元现金盗走。第二天,白某醒来发现钱被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田某抓获归案。
马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趁白某喝醉睡着之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