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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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6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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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事代理服务如何办理?

  答: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国有企业工作也是正式工作,但必须办理参加工作手续,这样才可以连续计算工龄、参加职称评定、办理工作调动等。办理程序如下:

  (1)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办理参加工作手续。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省外毕业生可持派遣证到河南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及接收单位书面接收函。(2)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3)档案转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4)在本市无直系亲属或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者,可将其户口迁入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问: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服务如何办理?

  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有两年的择业期。在此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皆可办理正常的派遣手续。为方便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疏通流动渠道,只要在派遣期内与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超过两年派遣期的毕业生,市人才交流中心将为其办理正常流动手续。同时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办理“先落户后择业”的服务。

  问:非统招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及“五大”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服务如何办理?

  答:为解决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及“五大”毕业生的就业,同时消除现行政策规定中对这类人员流动中的障碍,根据有关规定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提供完善其就业手续和身份认证的权威服务。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出具接收报告(属非国有经济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的非普审批表(一式三份)。(3)接收单位针对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提供有关考核鉴定材料。聘用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除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单位外,其余人员的人事档案需委托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杜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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