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上一版3  4下一版
省社保局调研组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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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双引擎”促创业动力强劲
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三项措施力保就业形势稳定
市人社局开展
政风行风大评议活动
我市开展首届
首席技师评选表彰活动
市人社局组织党员参观
市委党校示范教育基地
为退伍军人举办创业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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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社保局就社会保险登记政策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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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登记范围及时机是什么?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供依法批准成立或核准执行的文件、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参保单位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供新参保人员用工合同、身份证复印件、1吋照片1张;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中户主与本人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个人1吋近照3张。 亢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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