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市地处黄河流域,地上地下有着丰富的文物资源,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最新统计,全市有不可移动的文物古迹点301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75处,馆藏文物5万余件,“国保”数量稳居全省第三位,居全国第三十三位,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市。近年来,随着我市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文物勘探、考古发掘也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一大批深埋地下的奇珍异宝,在各建设单位和文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逐渐揭开了其神秘面纱。本版所刊登的照片,就是在万余件出土文物中挑选出来的精品。事实证明,文物勘探、考古发掘日益成为充实博物馆藏品、增加国有资产、保护祖国文化遗产、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文物勘探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焦作地下的古墓葬多为土洞或砖室墓,空间大而深,如不及时发现并加以发掘,建筑在其上面的建筑质量系数就会大打折扣。据统计,2007年至2012年,焦作市文物勘探队仅配合南水北调主河道、受水区、安置小区等工程进行的文物勘探,就发现古文化遗址19处、古墓葬1000座,出土文物近2万件,既保护了祖国文化遗产,也为建设工程提供了良好的地基保障。
不仅如此,由于文物勘探是采用每平方米布孔5个、孔孔见自然土的梅花布孔法,使得文物勘探就像探地雷一样,不仅能够判定地下是否有文物埋藏,而且也能够寻找出现代人类活动留下的诸如地道、窖穴、井、坑等现代遗迹,从而为建设单位处理这些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隐患提供了一把金钥匙。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焦作市文物部门共配合建设单位钻探出灰坑458座、陶井66眼、窖穴239个、地道25条,通过建设单位妥善的地基加固处理,进一步加大了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系数。
如果违反建筑本身固有的规律,在文物勘探前就进行建筑主体的施工,不仅起不到所谓赶工期、争时间的效果,还会给祖国文化遗产和建筑工程质量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地下有可能有人类遗迹埋藏的地方——市太行路西段南侧进行房屋开发,拒不履行文物勘探手续。几年后,该幢楼墙体开裂,地基下沉,被房管部门定为危房。经检测,主要原因是地下有一不良地质现象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下水管开裂后,水大量流入,长期浸泡周围土质,造成了焦作市历史上最严重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达1000万元。
正因为文物勘探工作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方面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又可以保护祖国文化遗产,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都明确规定,在进行基本建设时,建设单位必须事先会同文物部门对工程范围内(包括起土区)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确认无文物埋藏后,方准施工。这就为实施文物勘探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文物勘探是横跨在文物瑰宝和建筑工程质量之间的桥梁,不进行文物勘探,祖国的文化遗产就得不到保护,长期埋在永久建筑下的文物就会发出痛苦的呻吟;而建筑工程则像立于初冬时节刚刚结冰的河面上一样,迟早会有不堪重负的那一刻。到那时,带给人们的将不仅是永久的遗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开工前,一定要先期进行文物勘探工作,以确保祖国文化遗产和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
启 事
1.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保护祖国文物的积极性,市文物局长年招聘文物志愿者(业余文物保护员),有意者请登录焦作文物网报名,并填写有关表格。
2.为迎接焦作近现代城市建筑博物馆开馆,现面向社会征集原英国福公司、中原煤矿股份有限公司、福中总公司等有关建筑物照片、遗留实物。
联系人:崔振海
联系电话:3568297 13938131921
文/杜 笠 本版图片均由本报记者杨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