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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范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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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范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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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记者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修改并印发管理办法,以规范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

  办法明确,特色产业资金支持的内容包括: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加强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专业化协作;推动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和延伸;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主品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各地开展有利于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试点项目。

  根据办法,特色产业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三种支持方式。特色产业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特色产业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特色产业资金资本金投入的额度,不超过引导基金总规模的30%。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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