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吴女士参加某抽奖获中标价1750元/人的“香港澳门双人四日游”旅游券一张,券面有“XX旅游公司”字样。吴女士和母亲按照旅游券上的电话,报名参了团。到达深圳后,吴女士发现同团的20多名游客全像她们一样,都是通过获奖、抽奖得到旅游赠券。在香港澳门的几天,吴女士及同团游客被强迫购物。游客害怕人身安全受到侵害,都被迫买了价格不菲的珠宝、手表等。几天噩梦般的经历让吴女士苦不堪言,遂向旅游部门投诉。经查,旅游券上注明的“XX旅游公司”根本不存在,所谓价值1750元的旅游券其实一文不值。吴女士本以为自己撞上了好运,却掉进了商家以旅游券为诱饵、变相销售低价低质旅游产品的陷阱。
一段时间以来,旅游管理部门多次就低价低质旅游的陷阱发出服务警示。市旅游监察大队再次郑重警示:
第一,请广大旅游者警惕以旅游券特别是港澳旅游券为噱头的宣传招徕,不要被“获奖”“赠送”“低价”等蒙蔽了双眼,应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尽量不要选择低价甚至免费旅行团。
第二,经营旅游业务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游客出行一定要选择具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正规旅行社。
第三,游客参团旅游,请务必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对行程路线、食宿、交通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并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如在行程中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随时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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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旅游监察大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