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根据《防洪法》、《黄河防洪工程抢险责任制》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人武部:负责制定全县民兵参加防汛抢险的方案,遇大洪水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民兵参加抢险,起到先锋和突击队的作用。
县发改委:负责主要防洪河道(蟒河、济河)整治及防汛工程的计划安排;负责岁修、度汛、水毁修复工程及防汛抢险需要的钢材、木材、铅丝、油料及交通车辆等主要物资的计划安排。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县直企业的防汛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制定县防汛工作方案,主要内涝河道的调度运用计划,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布执行;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主要内涝河道等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通讯设施建设计划及防汛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审批。
黄河河务一局、二局、张菜园闸管理处:负责武陟县黄沁河防汛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制订武陟县黄沁河防汛方案、预案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抢护方案及技术指导工作,负责黄沁河防办、沁南防办、张菜园闸管理处防办的日常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制定城区防汛预案;及时掌握城区防汛排涝动态,并负责相关问题的处理;监督检查城区防汛排涝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和行洪障碍清除及城区排涝。
县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协同防汛办公室做好特大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县商业总公司:负责按计划优质、优惠、优先供应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需要的钢材等防汛抢险物资。
县供销社:负责武陟县备用的防汛草袋、锨、镐、锤、绳、芦、席等物资的组织储备,遇紧急抢险时,负责上述物资的筹集和调运。
县民政局、粮食总公司:负责洪涝灾区灾民的迁安救护方案制定、粮食、食品供给及灾民的赈济和安置工作,使灾民在灾后能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负责抗洪抢险中伤员的安置、救护及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掌握农业洪涝灾害情况和对减轻农业灾害的客观指导;负责组织恢复农业生产和灾后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河道内影响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并做好在河道内新栽植阻水树木的预防工作。
县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所辖通信及邮电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固定、移动通信及邮政设施的检修、调试,保证话路、邮路畅通,汛期优先为防汛服务,保证防汛需要。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保证公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需用的车辆的及时调配。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气象情况和气象分析资料,为防汛决策服务。
县公安局:负责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盗窃防汛物资和通讯线路的违法活动,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疏通抢大险时和迁安时的道路,确保各种车辆的畅通。
县司法局:负责监督、检查已出台防汛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防洪法规的案件,提请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县电业总公司:负责所辖电站、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洪度汛工程的电力供应和运行安全。
县广电中心、县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的防汛宣传工作;在汛期根据县防汛办公室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团县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县共青团员,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
中石化武陟分公司:负责防汛期间的油料储备及供应,确保防汛抢险时各种车辆的油料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