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处遗[2012]3号文件精神,现对焦作市财政局申请登记的位于山阳区长恩路456号绿苑小区1~8号楼,共计面积36556.26平方米的房产公告征询异议。对上述房产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我单位复核。如期满无异议,我单位将为房屋权利人登记上述房产。
焦作市房地产监理所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