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4日至28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的“举报宣传周”。日前,记者就“举报宣传周”活动有关内容,专访了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申军。
问: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和宣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是“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宣传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二是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及查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尤其是近两年来开展的查办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三是宣传举报工作,特别是宣传《河南省检察机关实名举报线索核实工作暂行规定》,宣传举报的方法与途径、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等。
问:今年“举报宣传周”主要采取哪些宣传形式?
答: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二是上街设点,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三是将举报宣传与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工作结合起来;四是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五是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扩大宣传效果。
问: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哪些案件的举报?群众可采取哪些方式进行举报?
答: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依法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的举报。
举报人可以采用走访举报、书信举报、网上举报以及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举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均设有专门场所接待举报人,举报电话是12309,市检察院传真举报电话是3570269,书信举报地址是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问:去年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我市开展情况如何?
答:去年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共立案侦查“涉农惠民”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82人。所办案件侦查终结认定涉案总金额2396万元,已提起公诉56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2人。其中,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6件11人,土地矿产征用开发领域16件27人,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3件5人,涉农专项款物管理领域4件7人,市场监管、税费征缴领域4件5人,粮食系统领域7件12人,其他领域11件15人。在82名犯罪嫌疑人中,涉及县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10人,乡镇站所工作人员2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52人,其他人员18人。我们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1份。
问:今年我市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高检院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从今年1月至2014年12月,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此次专项工作的办案工作重点是:把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较多、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农”问题、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作为专项工作的重点领域。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公正司法,毁坏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侵害人民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
今年前5个月,全市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6件63人。其中,查办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7件13人,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领域6件6人,社会保障和专项款物管理领域12件29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及市场监管领域2件5人,社会管理和执法司法领域2件2人,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其他领域7件8人。涉案总金额近5000万元。在63名犯罪嫌疑人中,涉及科级以上干部21人,占33.3%。
问:群众如何正确向检察机关提供举报案件线索?
答:应该说,近年来群众的积极举报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主要的案源基础,也使检察工作有了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但是,从举报线索的质量来看,现状仍不容乐观。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匿名举报。由于检察机关无法核实匿名举报线索的真实情况,很容易导致案件侦办工作无法进一步开展。当然,检察机关并不禁止匿名举报,但匿名举报的举报内容应详细,线索应准确,便于核查。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还是鼓励举报人尽可能实名举报。只有在实名举报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可能直接向其答复案件的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问:检察机关对举报有功人员如何进行奖励?
答: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检察机关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