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昨日,记者在市旅游局获悉,为学习、宣传、贯彻好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提升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管理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旅游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市旅游局在全市开展了《旅游法》系列宣传活动。
据悉,此次系列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1月上旬结束。活动期间,市旅游局将组织《旅游法》学习培训,利用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间,对市旅游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各县市区旅游局对辖区内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商品产销企业等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培训;邀请全国人大或国内旅游专家学者来我市开设“旅游法大讲堂“,解析旅游法。
市旅游局印制了《旅游法》宣传手册,对全局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旅游局、部分旅游企业进行发放,使行业从业人员熟知《旅游法》,准确把握《旅游法》内容、实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合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焦作旅游网在六月初开设了《解读旅游法》专栏,并于即日起在《焦作日报》旅游周刊开设“解读旅游法”专栏,连载解读《旅游法》,并及时刊登相关宣传贯彻信息;还将组织全市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在明显位置摆放《旅游法》宣传展板,在LED屏上发布宣传《旅游法》贯彻口号。
系统宣传《旅游法》的同时,市旅游系统还将开展专题旅游市场整治行动,重点对“零负团费”、挂靠承包等42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随时在媒体上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我市12301旅游服务热线、旅游指示标识系统、“智慧旅游城市”旅游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旅游信息,充分发挥其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的作用,无偿向旅游者提供包括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在内的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