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明霞
随着我市气温的不断攀高,不少家用电器也跟着“上火”了,家电自燃事件时有发生。近日,家住中森家园小区的席女士正在看电视时,电视机突然就冒了烟。
“维修人员说,我的电视机早已过了使用年限,建议我换台新的,还说最近已发生好几起家电因超年限使用而冒烟、着火事情。我还真不知道家用电器有使用年限这一说呢。”席女士说,这台电视是1995年她结婚时,父母送的结婚礼物,一直舍不得换。近段时间电视开机后,经常会出现“嗡嗡”的声音,但过一会就好了,没想到,会“膨”的一声冒烟了,当时把她吓坏了,赶紧拔掉了电源。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市民都不知道家电也有“使用寿命”。据了解,我国《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中,对各种家电使用年限的规定是:彩电8~10年,电热水器8年,空调8~10年,电熨斗9年,电子钟8年,电热毯8年,电饭煲10年,电冰箱12~16年,个人电脑6年,电风扇10年,燃气灶8年,洗衣机8年,电吹风4年,微波炉10年,电动剃须刀4年,吸尘器8年。
那家电“超期服役”是否会造成安全隐患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说,普通家电如果超过了使用年限后依然继续使用,安全隐患不小。现在的家电原材料主要是钢材、塑料、铝箔等,在长时间频繁开机、关机的情况下,很容易骤冷骤热,再加上灰尘、污垢的侵蚀,使用的时间越久就越容易发生漏电、自燃甚至是爆炸等情况。另外,“超龄”家电还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家电的辐射是非常强的,如果在安全使用期内,辐射值还可以控制在安全值内,但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辐射值会逐渐增加,如果是一些技术落后、标准老化的超期家电,辐射就会更大,对身体健康的危害也会更大。
该工作人员还说,家电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不同的产品差别很大,有些产品老化得很快,有的产品老化得较慢,很难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但因为夏季气温非常高,一些线路老化的家电很容易自燃引发火灾。所以,市民应尽量避免让家电“超期服役”,如果发现家电有异常,应该在第一时间关闭电源,送到专业的维修店进行检查维修,不要勉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