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莉莉 何菊荣
武陟县法院少年审判庭自2006年成立以来,共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148件,涉案200余人。该院法官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用爱心消除他们的心理阴影,指导他们重新树立人生目标。
两个延伸,为未成年犯营造良好的改造环境
“我现在明白了,偷来的钱装不到自己口袋里,还要受到处罚,真是得不偿失。我以后要靠自己的劳动赚钱,这样花起来才踏实。”未成年犯赵某说出了自己的切身感受。
该院少年审判庭在审理案件时,坚持做到“两个延伸”,即就案延伸和社会延伸。就案延伸,就是对已判决的未成年犯,坚持上好最后一堂课,使他们增强自我改造的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社会延伸,就是对所判决的未成年缓刑犯按人建档,从村委会、居委会到家庭、学校,给其营造一个好的改造环境。
少年审判庭法官何菊荣审理的王某、李某、赵某盗窃案件,三被告人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鉴于三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且家人积极退赔受害人损失,主动缴纳罚金,对三人判处了缓刑。判决后,何菊荣经常在周末到三人家里回访,与他们进行交流。通过交谈,何菊荣得知王某、李某均已找到工作,而且工作也很用心。但是赵某因没有一技之长,一直在家闲着。何菊荣了解情况后,热心地帮助赵某找工作,并鼓励赵某不会的东西可以慢慢学。
法官黄长明审理的谢某故意伤害一案,谢某因意气用事将他人刺成重伤,犯罪时才刚满14周岁,正在上初中。因谢某家属积极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加上谢某年纪尚小,正在求学,法院对其判处了缓刑。随后,黄长明经常去谢某家里、学校探访,谢某慢慢改掉了以前的急躁脾气,还经常主动帮助家长干家务。
多次回访,帮助未成年犯重拾信心
该院少年审判庭在审理任某盗窃一案时,因任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在整个盗窃案件中是从犯,也是初犯,对其判处了缓刑。为尽快使任某走出犯罪阴影,重新树立生活、工作的信心,法官三次走访任某。第一次去任某家走访时,法官发现任某仍待业在家。当问他为何不找点事做时,他很无奈地说,想办个养鸡厂,但是资金不够,家里条件也不好。法官听后立即与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系,并积极做村委会的工作,让其为任某贷款提供担保。两个多月后,法官再次走访任某时,他的养鸡厂已经初具规模。可是当法官第三次走访任某时却发现,任某整日喝酒玩乐,和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在一起。通过多方了解,法官得知任某的养鸡厂经营得并不顺利,连续几个月亏损,他已经丧失了信心。知道这些情况后,法官就耐心开导任某,劝他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萎靡不振,并答应会尽全力帮他渡过难关。通过法官的劝说,任某知道自己错了,并对法官说:“要不是你们来帮我,我差点又走上歪路。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
建立三级网络,预防未成年犯罪
建立县、乡、村三级帮教网络,即以少年法庭为主导,以县妇联、教委、工会、关工委以及公、检、法、司为主要参与单位,以乡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村级民调组织、治保组织为主要成员,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三级帮教组织。
几年来,该院少年审判庭共举办15次少年帮教培训班,共有1000余名少年参加培训。该院少年审判庭法官还深入各帮教组织,为他们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帮教办法,基本上形成了少年思想有人抓、少年失足有人管的良好局面。为帮助失足少年早日获得新生、减少未成年犯罪率,该院还购买了有关青少年教育成长的法律书籍,并发放给在校学生和失足少年。近年来,该院少年审判庭坚持每年带领帮教组织深入全县286所中小学校上法律教育课,增强其法律意识。经常召集失足少年及其家长进行座谈,及时帮助失足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