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使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报纸等媒体公布后,将定期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通报,相关部门根据被执行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的限制或制裁措施。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或制裁措施的,会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执行。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如下: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
序号 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1 河南省豫阳碳素有限公司 郭永红 749231126
2 沁阳市和信造纸机械厂 龚保国 173836842
3 焦作市武龙公路养护工程公司 张文豪 772181024
4 焦作市泰润纺织有限公司 刘保敏 706628385
5 孟州市田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纪蝴蝶
6 焦作市海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苗继升 75712881-5
7 焦作市金玉龙实业有限公司 周小龙 77795237-7
8 焦作市东桂基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宋学军 742513171
9 郑州市冠宏实业有限公司 陈明社 76949207-5
10 河南省华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郑红山 78505177-1
住所地
博爱县贵屯村北地
沁阳市东关村
武陟县迎宾大道南段
焦作市马村区跃进西街121号
孟州槐树乡龙台村
焦作市映湖路新河农场西100米
修武县陈村东地
焦作市东苑路银建28号楼北2号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常老鸦砦南街15号附2号
温县赵堡镇小黄庄村北
案 号
(2012)博执字第578号
(2013)沁执字第238号
(2012)武执字第24号
(2013)马执初字第96号
(2012)孟执字第69号
(2013)解执字第235号
(2011)修执字第177号
(2012)山执字第516号
(2012)温民执字第641号
(2010)温民执字第157号
立案时间
2012.11.27
2013.5.8
2011.12.31
2013.5.22
2012.1.9
2013.4.22
2011.2.21
2012.7.27
2012.11.30
2010.1.22
执行依据
(2012)博许民初字第97号民事判决书
(2012)沁民商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
(2011)焦民一终字第499号民事判决书
马劳仲案字(2012)第90号仲裁裁决书
(2011)孟民初字第1083号民事判决书
(2012)解民初字第1134号民事判决书
(2008)修证经字2518号公证书
(2011)山民初字第2015号民事判决书
(2012)温民商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
(2009)温民商初字第257号民事调解书
应履行债务数额(万元)
4.37
1.74
18.4
16.8454
197
32.0412
450
5.5557
24
4.9
执行法院
博爱县法院
沁阳市法院
武陟县法院
马村区法院
孟州市法院
解放区法院
修武县法院
山阳区法院
温县法院
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