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①)形成以法治城市为龙头、法治县区为重点、法治乡镇为支撑、法治村街为基础的“四级联创”模式,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经济转型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建立上门服务预约机制,开通老弱病残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公证“绿色通道”。延伸服务触角,在乡镇、村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新区、老城区分别设立公证服务窗口,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妇女、儿童、军人、农民维权工作站,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便民惠民的实效性。
提供“亲情式”帮教服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坚持“从法律上予以教育,从感情上予以关爱”。积极争取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特困家庭进行帮扶和救助。积极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用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重点解决“三无人员”和“老、病、残”等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衔接安置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年”活动,规范接收、管理、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全面建成社区矫正司法E通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