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崔奎、王建强)从3月中旬至7月初,我市大力开展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地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据了解,此次整治共排查餐饮场所3433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183处,下发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通知书163份,取缔2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取缔9个非法燃气充装点,检验过期未检钢瓶、收缴报废钢瓶169只。截至目前,已整改安全隐患2281处,正在整改的安全隐患902处。
整治伊始,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由安全监管、住建、消防等七部门组成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联合整治检查组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都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记录,并当场反馈给业主和县市区随行人员,要求其认真及时整改。同时,针对业主和从业人员缺乏燃气安全知识和使用技能的情况,我市利用新闻媒体播发电视公益广告100余次,编发手机短信10万余条,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常识宣传单5700份,利用各种电子屏幕播放燃气安全知识1000余次。两级检查组还寓宣教于执法中,积极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醒从业人员重视燃气使用安全,提高操作技能,杜绝习惯性违章,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治理领导小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及时排查消除辖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对餐饮场所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对相关证照不全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达不到专项治理要求的,立即停业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整改责任、措施、投入、时限、效果“五落实”要求认真整改。要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要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城镇燃气市场。要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餐饮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长效监管整治机制,坚决预防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