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来了一位满面愁容的中年妇女。
经询问,这位妇女姓陈,她不好意思地告诉工作人员,她的丈夫郭某于2011年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住房。目前,借款人郭某(化名)正在监狱服刑,而她是一家企业的工人,孩子还在上学,家庭生活困难,面对每月近1700元的还款额压力很大。
信贷科科长李素清了解情况后,结合郭某家的实际情况,为陈女士出主意想办法。当天,信贷科就出具了借款人郭某的贷款余额手续,配合陈女士到单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了一部分贷款。当了解到郭某正关押在新乡监狱时,李素清便与新乡监狱联系,派2名工作人员到监狱现场办理手续,将借款人郭某及陈女士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和自由资金,直接归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减轻了陈女士的还贷压力。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款手续,必须由借款人亲自到场,可由于一些借款人有特殊情况,往往无法前往办理。针对这类情况,该中心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便民、为民”的服务理念,主动提供人性化的上门服务。为了帮助服刑期间的借款人郭某,信贷科工作人员不辞辛劳往新乡监狱跑了好几趟。
面对陈女士的一再感谢,李素清说:“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本报记者 丰舒潍
本报通讯员 郎 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