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金融之窗|法制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死亡赔偿金不属遗产 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图片新闻
偷来手机送女友
触犯刑律再“进宫”
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服务水平
修武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
李某无证滥伐林
触犯法律被追责
中原信托助力
郑州航空港区建设
培训技能 提升素质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8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一元钱打司机
乘客赔偿2.7万元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王冰)为1元钱车费将出租车司机打成轻伤的乘客郝某,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沉重代价。近日,中站区法院以被告人郝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1年。

  去年3月,郝某在市里乘坐杨某驾驶的出租车到中站区,下车时因1元钱燃油附加费与杨某发生争执。郝某将杨某拽下车后,对其进行殴打,并将杨某摔倒在地殴打其面部,致杨某左眼眶上壁骨折。经鉴定,被害人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同年4月,郝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杨某各项经济损失2.7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