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喻国强、王鑫)城市水系建设,是焦作市“十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清水专项行动”,是城市水系建设的重点保障措施。今年年初以来,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从实施企业达标治理、严格执法监管、强化联防联控等方面着手,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保障城市水系建设顺利实施。
市环保局要求大沙河流域13家废水排放企业完善治污设施,提高达标排放水平。为确保这些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市环保局建立了整治任务台账,加强督导,定期调度,对进展缓慢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截至目前,除一个项目长期停产外,五个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四个项目开工建设,三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市环保局始终坚持“既敢于执法,又善于执法,通过强化执法来促进治污工作,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思路,建立了“常规化明察、常态化暗访、反时差检查”环境监管制度,推行“网格化责任、模板化执法、分类化管理”的执法模式,通过“黑名单、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制度的实施,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市环保局共查处50余起环境违法行为,扣缴武陟县、博爱县、五城区等生态补偿金129.8万元,实施处罚16万余元,对一家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对区域环境问题突出的两个乡镇暂停审批所有涉水工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污染减排和民生工程除外),停办各种环保手续。
为确保流域水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应急处置及时,市环保局与市水利局、黄河河务局建立了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通报与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市环保局还制定了《焦作市流域河流水质监督巡查暂行规定》,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河道巡查,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