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笠)“感谢法院为我着想,这真是帮了我的大忙了!”8月20日,中站区府城街道店后村的冯德文拿到司法救助款后激动地说。
冯德文与冯五瑞系邻居,房屋东西相邻。2001年7月,冯五瑞在冯德文房屋东侧挖地基。冯德文认为冯五瑞未用水泥修筑,使雨水渗入他家地下,造成楼房地基下沉,墙体出现裂缝,故将其诉至中站区法院。审理过程中,中站区法院委托市中级法院科学技术鉴定中心对冯德文的房屋地基是否下沉及损失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房屋无明显地基沉降痕迹,其地面、墙面的面层装饰损坏与其施工质量有关;因地基无明显沉降痕迹,所以地基沉降引起的损失不再评估。因此,中站区法院判决驳回了冯德文的诉讼请求。冯德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2002年10月28日,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冯德文经常到法院反映该问题。
今年1月,冯德文因交通事故摔断肋骨,住院治疗。7月份冯德文又患了中风,导致偏瘫,家庭情况非常困难。市中级法院了解到他的情况后,专门为他申请了涉诉涉法救助资金5000元予以救助。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