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千盼盼)为减少公务用车,今年5月初,修武县法院推行公务拼车“小黑板”制度,有效降低了公车费用。
该院规定,未配备专用公务车辆的部门,因公务需要用车时,须提前向办公室申报用车计划,并详细登记目的地、出车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用车人数等信息。配备专用公务车辆的部门,出车时须提前将上述信息向办公室备案。每天下班前,办公室将公务出车申报和备案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小黑板上公布次日出车信息。根据公务出车申报和备案汇总信息,按照公务出车区间、时间和人数等进行拼车调配。对于有车部门进行出车备案且成功调配拼车的,对其进行出车全程燃油30%的燃油补贴,每月底结算并公布。
据统计,该制度实行3个月来,该院到市中级法院公务出车减少43次,到省高级法院公务出车减少3次,共节约燃油2850元,减少车辆维修费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