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长坡) 2012年12月,市中级法院作为全省五个试点之一,成立了全省法院首家有独立编制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几个月来,该院按照省高级法院的要求,积极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健康、持久发展,截至8月19日,全市十个基层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全部挂牌成立,与民一庭合署办公,并配备了相应的审判人员,做到了有名称、有标识、有办公条件、有配套制度、有职责范围。据悉,劳动者权益保护庭的收案范围是,以劳动争议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为主,具体包括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人事争议、劳务合同纠纷、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益的侵权纠纷、其他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民事纠纷等六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