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的通知,是对当前各地文艺晚会普遍存在的大操大办、拼明星、比阔气现象的一次当头棒喝,也是规范各地政府及国企资金使用的一个重要考量。
此前,不少地方动辄花费几百万元、上千万元办晚会,这种“烧钱”之举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或通过行政权力向下级单位、个人摊派经费等方式大办豪华晚会;有的人甚至借机拿着国企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凡此种种,都被群众视为“烧钱无度、劳民伤财”而深恶痛绝。不仅浪费了大量钱财,滋生了不良风气,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政府出资的“豪华晚会”之所以盛行,说到底,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在作祟。名义上,办一场场面宏大、明星云集的豪华晚会是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给群众献上一场视觉大餐;但实际上,却往往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单位和领导干部取悦上级领导,甚至借机为自己歌功颂德、装点门面的“形象工程”。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才有了大操大办文艺晚会的动力,也才有了节庆、公祭、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各种名目繁多的办晚会的借口,而且档次越来越高,花费越来越大。
高品质的文艺晚会,对于引领价值追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添节日气氛是有益的,也是深受群众喜爱的。但高品质不应该与追求奢华、请高价明星、竞相攀比等划上等号。
特别是,目前我们国家在教育、医疗、经济发展等众多方面仍然面临资金不足和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导干部更应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为民务实清廉”严格要求自己,戒除奢侈之风。能不办的晚会坚决不办,需要办的晚会坚决从简,从而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群众真正需要改善的领域。只有这样,才是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最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