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法制时空|金融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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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
预付保险费构成委托代理关系
被告未尽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沁阳培训515名法律援助联络员
敲锣打鼓送锦旗
感谢侦破诈骗案
全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伪造签名卖前妻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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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欺诈要钱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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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沁阳培训515名法律援助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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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成宾 )法律援助联络员是法律援助中心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为了让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农村,沁阳市日前举办了2013年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对全市515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了分批次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受理程序、注意事项等,并着重讲解了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的意义,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发挥桥梁作用,引导和帮助群众依法维权,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培训结束后,山王庄镇闫斜村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王小立逢人便说:“这次培训我学习了更多的法律援助知识,回去要当好宣传员,让俺村的困难群众有法律纠纷时也能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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