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之子多不肖,在于不肖子背靠父辈大树,无父辈之才华与努力,却想求父辈之声名,得父辈之地位,自然不像寻常子弟一样淡定,而他们一旦染上丑闻,却也比寻常子弟更容易身败名裂。
轰动一时又如肥皂剧的李某某等轮奸案终于一审宣判,李某某获刑十年,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刑。此案之所以引人关注,也许不在于李某某的顽劣,而在于他有个著名的爹。
在古往今来的“坑爹史”上,也有李某某浓墨重彩的不光彩一章。
著名的爹,著名的“坑爹者”
翻开史书,坑爹的故事说也说不完。有人曾总结了中国历史上七大坑爹人物,对照他们的“事迹”,李某某与另一个交通事故后高喊“我爸是李刚”的,还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七大坑爹公子是:战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就是那个“纸上谈兵”的家伙;秦始皇的儿子胡亥,毫无父皇之风,被权臣玩弄“指鹿为马”;刘备的儿子刘禅,就是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乐不思蜀;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一代名臣的儿子,却因谋反罪被砍头;杜如晦的儿子杜荷,同样是名臣之后,也因谋反被杀;狄仁杰的儿子狄景晖,父子做人行事,天壤之别;还有李泌的儿子李繁,李泌是唐中叶大谋略家,他的儿子李繁,却堕落为奸相裴延龄的一个内应外合的死党,甘为爪牙,欺师灭祖。
这些“坑爹”人物,都形象演绎了“老子英雄儿子狗熊”的鲜明对比,例如唐代名相狄仁杰,不仅仅是影视中那个断案如神的判官,他是武则天一朝名相,一生清正刚直,不畏权贵,得到了上至女皇武则天下至普通百姓发自内心的尊敬崇仰。但他的儿子狄景晖,却不是个东西。《旧唐书》记载着:“仁杰尝为魏州刺史,人吏为立生祠。及去职,其子景晖为魏州司功参军,颇贪暴,为人所恶,乃毁仁杰之祠。”狄家父子俩在魏州人们心中的地位截然不同:父亲因为政绩卓著,老百姓为他建立了生祠,岁岁祭拜。没想到他的儿子如此恶劣,当地人实在忍无可忍,一气之下砸毁了狄公的生祠,对他曾经的敬仰荡然无存——没有比这更能形象说明“坑爹”一词的复杂意味了。
当然,历史上著名的坑爹者,远不止上述七人。历史上功名显赫者,有青出于蓝的继承者,也有默默无闻的后人,同样也免不了败家子。
比如,明朝嘉靖年间的内阁首辅徐阶,身为两朝元老,斗倒了大奸臣严嵩,提拔了张居正,在朝野内外声望隆起,人称贤相。66岁时,徐阶主动申请退休,回到了家乡松江府,本想从此安享晚年,不料,他的两个儿子却倚仗父亲的权势威信横行乡里,非法侵占了大量百姓田地。本来徐阶那么大的声望,地方官也不敢管,不料不久海瑞来当地方官,他毫不客气地要求徐阶退还全部侵占的土地。徐阶只同意退还一部分,海瑞何等人物,自然不让。正在僵持间,此事被徐阶当官时的政敌利用,发动了一场朝野大攻击,不仅要他退还土地,还说徐阶教子不严等。最后徐家全部田产被没收,两个儿子被充军,已近古稀之年的徐阶被迫逃往他乡……这样的儿子,真是“坑爹”啊。
曾国藩与龚自珍
关于“坑爹”一词,古人的话是这么说的:“名父之子多败德”。此语有失偏颇,但历史上名父之后的败德之子,并不少见。
1841年农历八月十二,离中秋节还有3天,诗人龚自珍在江苏云阳书院暴病身亡,年仅49岁。龚自珍为大家所熟悉,他是清代著名思想家、爱国诗人,他的诸多文章至今还能在教科书中看到,比如《病梅馆记》,又如“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但是今人说起龚自珍,免不了要说他的那个臭名昭著的儿子龚半伦,即使在百度搜索,输入“龚自珍”三字,后面会跳出“的儿子”三字来。
龚半伦即龚橙,龚自珍长子,《清朝野史大观》《圆明园残毁考》等载:1860年,英法联军侵入中国,龚半伦随英舰北上来到北京后,将辫发盘到头顶,戴洋人帽,穿白色西装,出入洋兵营盘,狐假虎威,好不得意。随后,他将联军引进圆明园,并抢先一步单骑直入,取珍宝重器以归,大发横财。然后,就有了那场震惊中外的大火……
圆明园这场大火,至今让中国人心痛。如果说龚自珍是清代史上的一个亮点,那么他的儿子无疑是清代史的污点。父亲爱国,呕心沥血;儿子卖国,没心没肺。后人有人质疑龚半伦引英法联军烧圆明园的事实,也有人分析是龚半伦为父复仇——龚自珍壮年身亡,当时猜测为满人贵族所害。但无论如何,他难以逃脱遗臭万年的命运,连带着也玷污了父亲的一世清名。
名人之子多不肖,在于不肖子背靠父辈大树,无父辈之才华与努力,却想求父辈之声名,得父辈之地位,自然不像寻常子弟一样淡定,而他们一旦染上丑闻,却也比寻常子弟更容易身败名裂。
但是,“坑爹”事发后,把板子全部打在儿子身上,也多少有些不公平。龚橙与父亲龚自珍一样才华横溢。史载,龚自珍活着的时候,对父叔的文字均不屑一顾,常骂其叔为不通,其父为半通。他死后,龚半伦也学父亲的样子,动不动就拿出他的文稿,随意改动。不过他比他父亲又多了一点名堂,那就是每当改稿之时,都预先将其父的木主置于案前,每改动一字,都用竹鞭敲击木主道:某句不通,某字不通。因为你是我的父亲,我才为你改正,使你不致欺蒙后人,云云。
“子不教,父之过”,此言道明了“坑爹”的本质。同样是名人之后,曾国藩的长子曾纪泽,就堪称青出于蓝。他袭父一等毅勇侯爵,同治年间相继出使英、法、俄诸国,与俄人力争,毁崇厚已订之约,更立新议,交还伊犁及乌众岛山,帖克斯川诸要隘,有功于新疆甚大,青史留名。
曾国藩位极人臣,行事做人,都堪称楷模。后人推崇《曾国藩家书》,书中谆谆之言,至今仍被借鉴。所以说,儿子“坑爹”的根源,还在于“爹”。
溺爱过度与管制过度
自然会有“坑爹”一族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儿子是最重要的。几千年来,深深扎根于中国人脑海中的一句话恐怕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了。直到今天,仍然有大量中国父母都将有无后嗣看成天大的事情:如果没有儿子,父母会整日忧心忡忡、唉声叹气,而且会遭到周围人的冷嘲热讽,不仅丈夫为香火无人继承而着急,妻子也认为自己无用,是对夫家犯了莫大的罪过。“断子绝孙”恐怕是被中国人视为最刺激人的脏话了。
学者殷海光曾指出:“孝是中国家族中心主义的灵魂与基本命题。”所谓“灵魂”,就是国人在考虑与家庭有关的事情时,主要考虑的是具有血亲关系的子对父的尊崇的义务,对于同一血脉的祖先的奉祭和香火绵延。因此,龚半伦之类的人,注定被传统所不容,只能投奔西洋人门下了——所谓“半伦”者,是言其无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之道,只爱一个小妾,五伦去了四伦半,故曰半伦。
龚半伦当年是有名的狂士,不知是不是忍受不了严苛的礼教。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古人对“儿子”的要求到了扭曲的程度,例如,尽孝永远是下一辈对上一辈单方面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要求应当无条件服从,而且应特别注意恭敬与顺从,即完全遵从父母的意志,爱“父母之所爱”,敬“父母之所敬”。古代法律甚至规定,“大义灭亲”只是父亲对儿子的权利,如果儿子举报父亲,儿子也有罪。在古代,父亲拥有儿子的一切,为的是家族的延续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因此,好不容易生个儿子,“大义灭亲”也是不多见的,甚至父亲为亲子隐匿罪证而对抗国家法律,都被认为是正当的。《论语·子路》中云:“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由此,可以追溯到溺爱的源头了。
这种把未来一切都寄托在儿子身上的方法,或许可以培养出优秀的继承人,或者只可能培养出“坑爹”的败家子了——溺爱过度与管制过度,都会出问题的。 关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