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有利 张玉强
近年来,修武县大力发展旅游经济、生态农业和高新企业,整个县域经济形成了景区、农业区、工业区的“三区”格局。如何使“三区”和谐稳定、协调发展,也成了修武县法院努力的方向。“我们要求所有干警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社会角度看案件,了解老百姓的想法,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把法院打造成老百姓的邻居、家门口的法院。”修武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古海林强调。
立案信访 方便当事人进“家门”
立案信访是法院工作的晴雨表、了解民意的窗口,也是法院的“门诊部”,各类案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快速诊断,及时分流。所以,打造便捷高效、文明公正的窗口形象就成了法院整体工作的“牛鼻子”。
近年来,该院多方调研、筹措资金,将立案信访大厅扩容到80余平方米,整体搬迁至法院大门口,并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将大厅分设为导诉区、休息区、接待区等,实行“柜台式”开放服务。配备专供当事人使用的书写台、老花镜、饮水机等,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各种诉讼资料,供群众随时取阅。硬件设施的整合和完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同时该院在大厅一侧设立了诉前调解室,指派德高望重的老法官担任诉前调解员。该院副院长陈小伟说:“诉前调解,就是由立案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把道理摆清楚,让当事人想明白,该赔礼就赔礼,该给钱就给钱。调解解决后就不用上法庭了,实现零成本诉讼。”
该县高村乡22岁青年刘某与李某既是同乡又是同学,2013年4月28日是李某大喜的日子,李某邀请刘某前去帮忙。迎亲途中,正在车上放鞭炮的刘某突然从敞开的面包车后门摔下,致严重颅脑损伤。为抢救刘某,刘家借债支付了16万元的医疗费。李某为刘某承担4.6万元的医疗费后,也无力再承担其后续治疗费。后来,刘某决定起诉李某和面包车司机。为避免矛盾激化,该院进行了诉前调解,从乡邻关系、同学情谊等方面分析案情,最终使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刘某8.9万元结案。
据统计,近年来,该院通过立案信访窗口调解案件年均100起以上,立案调解率占民事案件的10%左右。
倾听民意 走进百姓家门
倾听民意是修武县法院重大司法工作及决策前的“规定动作”。近年来,该院开展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审判质效细分考核等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叫得响的牌子,都是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
定期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广泛征询意见。近年来,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已成常态化。去年以来,该院共邀请9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评议。该院先后召开全县乡镇领导座谈会、行政首长座谈会、企业法人座谈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座谈会等,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评议。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部门负责、院领导包案督办,限期处理。
开展大走访、大接访、案件回访。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干警共走访群众600余户,为民办实事21件,接到群众来信120多件,接访180余人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作出了解释或处理。
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建立司法为民救助基金,该院干警捐款9300元,共走访扶贫帮困对象22户,并为每户送去慰问金400元。该院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尽办法为群众办好。
法院充分尊重民意,群众也给予了法院工作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几年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0%。
巡回审判 拉近“家门”间的距离
该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在各村、社区设立巡回审理便民服务点,并专门配置了巡回审理车,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等巡回审判活动,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同时,加强人民法庭与各镇街司法所、综治办、各类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将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
该县七贤镇七旬老人张某有两个儿子,丈夫两年前病逝,因为家庭财产和药费,两个儿子发生纠纷,谁也不愿意照顾老人。老人一气之下,将两个儿子起诉至云台山法庭。该庭庭长武慧梅看出老人的心思后,第二天就和两名干警来到村里,先找到村干部、街坊邻居了解情况,后来又找到老人的两个儿子。耐心劝导后,老人的两个儿子仍然执迷不悟,法官就决定将法庭开到村里。巡回审理还没结束,老人的两个儿子感觉丢人,就打断庭审,自觉和老人商议,同意轮流赡养母亲。
近年来,该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占案件结案数的20%以上。通过巡回开庭,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理念的更新,思维的转换,给修武县法院带来了极高的人气指数。据省高级法院委托专门机构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该院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基层法院前五名,位居焦作市法院系统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