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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权入笼”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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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权入笼”浅议
□郭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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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乃庶政之母,管好财权可以有效约束公权,权力入笼势在必行,“财权入笼”更应先行。

  纵观焦作市十余年的财政发展史,会计委派制度实现了“财政资金的全部入笼”;“决策、执行、监督、评价”分权操作实现了财权的有效制衡;“财经沙盘”及预算公开实现了财政运行的公开透明;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现了财政队伍的风清气正。十余年的磨剑,使焦作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地方公共财政改革创新之路,也为“财权入笼”积淀了深厚的实践经验。

  从焦作财政十几年的改革创新经验看,深化“财权入笼”改革需要持续强化六个字:规范、公开、监督。

  ——规范,意在“做牢笼子”,防止“牛栏关猫”或者“纸笼关虎”。一要逐步消除“预算外”。2011年11月,国务院提出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扩大预算口径,把不在人大预算中反映也不进入财政监督的资金、作为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变相支出手段的广义预算外收支等“更名换姓”纳入预算管理范围。

  二要切实管好“预算内”。其重点是唱好“黑脸”,改变“严预算、松追加”的分配观念,维护好预算的严肃性。在人大财经委要增加财政专业人员,建立专业的预算审查队伍;部门提报预算时要全盘考虑年度预算,尽可能地预计当年的支出因素;财政部门要减少预留的机动性财力,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做到正常办公经费超支不补,建设项目由于超标、超预算形成的支出缺口,由部门自行解决,财政不予追加,非政策性因素,财政不再追加和调整部门预算。

  三是实现运行“痕迹化”。要以财政信息化为依托,利用非税收入监管系统、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记录和保留财政资金运行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做到“全程监控、用权留痕、追查可溯”,继续抓好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最终实现“运行全过程、岗位全涉及、人员全参与、风险点全覆盖”的管理格局。

  ——公开,意在“看好笼子”,防止“暗度陈仓”或者“笼内撒野”。一要通俗财政预算编制。目前,公众评价大多数的政府预算编制是“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要实现预算信息的全面公开,就要持续推动预算编制的细化、生动化。如结合收支分类预算科目,研究设计一套由明细到总额全面完整地反映各单位收支预算全貌的表格,尤其对“其他支出”等模糊性科目列出明细。

  二要扩大财政公开范围。报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总预算、总决算都应经报纸、电视、网络、“财经沙盘”等媒介向社会公开,使财政资金始终在高度透明和强有力的监督中运行。尤其对于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等热点支出要彻底“晒阳光”。

  三要培养公众监督意识。强化财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让公众切实了解财政、理解财政,进而监督财政、支持财政工作。要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对群众的质询、要求、举报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责必究”。

  ——监督,意在“锁紧笼子”,防止“自弹自唱”或者“监守自盗”。一要强化人大监督效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把好预算初审关、预算执行监督关、预算执行审计关和决算审查关,维护预算法和监督法的权威性。要对挪用、截留、坐收坐支等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二要完善部门内控机制。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办法和有关审核、检查的操作流程、细则,夯实业务工作基础。同时,充分利用“金财工程”的应用支撑平台,做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业务主体间的信息沟通便捷、实时共享。着力强化基于平台的财政监督业务应用,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的网络监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财政运行偏差,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三要强化会计诚信制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会计人员,按照规定取消会计从业资格,严肃财经法纪。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完善会计人员数据库,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为加强管理奠定基础。

  “财权入笼”既是束缚,更是保护,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目前,我市财政改革已取得积极成效,并仍在继续探索前行。下一步,推动“财权入笼”的重点是基础,关键在基层,而最终的成果也将体现在基层。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工作者,将按照创建全国地方公共财政改革示范市的有关要求,切实把我市财政改革创新的好做法、好经验传导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努力为加快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马村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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