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原婧)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建设工作,建立起了一支综合素质较高、职业分布较广、结构比较合理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严格选任程序。对各基层法院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格把好综合素质关、陪审能力关和审核任命关。
完善管理体系。坚持“集中管理、分类使用”的原则,对人民陪审员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建立陪审员个人业绩档案,从陪审案件质量、业务实绩、审判工作表现、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和管理。
强化保障机制。确保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尊重陪审员对案件裁判的意见和建议;聘请陪审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设置专门陪审员办公室,同时为其购置审判参考用书,订阅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资料。对陪审经费实行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积极解决陪审员参加培训、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相关补助,切实维护陪审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