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们水南关村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集体经济收入已经实行十多年了,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作为一个允许生育二胎的少数民族村,目前独生子女户有40余个……”近日,在沁阳市太行街道水南关村村委会门口,该村党支部书记丁树忠向笔者介绍。据悉,像水南关村一样落实村级计生优惠政策的行政村在该市还有很多。
近年来,沁阳市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针对计生家庭的各项计生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村级计生优惠政策的落实。该市市委书记魏新洪多次听取汇报、深入乡村开展调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多次召开市、乡、村三级动员会和推进会,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落实计生优惠政策氛围。特别是能够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和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责任田这一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是该市深入开展“一学一建一落实”活动取得的圆满结果,很好地破解了村级优先优惠政策落实难的问题。
一学,即学政策,学习国家对计生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和有关各级政府都要出台优惠政策的指导思想。通过层层培训,统一思想,解决了村级在落实计生优惠政策上的“不想为”和“不为”的问题。该市在对村级干部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时,组织部门专门对《关于规范提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细则》进行讲解,使村级干部明白,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落实优惠政策不是“自选”题目,而是“必选”题目。同时,在村级修订《计生村规民约》过程中,该市的组织部门全程参与,当起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顾问,指导村级正确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计生村规民约》的正常修订。增加了计生优惠政策的《村规民约》,得到了多数群众的支持,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顺利通过。
一建,即建立落实农村优惠政策机制。该市借助“村财乡管”机制,建立了“村级申请、乡级审批、财政拨付、村级发放”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多分一人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或征地补偿政策落实机制,即由村级提出分配方案,经乡级计生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乡镇(办事处)“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审批,符合计生优惠政策的,由乡级财政部门将资金向村级拨付到位,村级负责发放。由此,为落实该项优惠政策筑起了一道“保险墙”。
一落实,即村级负责落实计生优惠政策。该市建立了落实计生优惠政策公开制度,村级在发放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过程中,将落实计生优惠政策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赵金安 董峻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