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法制时空 | 金融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手机银行真是太方便了”
四项举措提升服务水平
我市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成效显著
创新理财业务 满足客户需求
开展“书香伴我行”活动
租赁房屋起纠纷 民警调解终化解
谎称帮人办驾照 多次诈骗被起诉
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
焦作日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贫困女生撞伤人 原告宽容得调解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通讯员王月霞)近日,马村区法院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给付刘某医疗费9020元。

  2013年4月2日,高中女生李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其学校大门口时,将老太太刘某撞倒致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当天到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系左侧股骨下端螺旋性骨折。刘某共住院59天,产生医疗费9020元。后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陪护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7.8万元。

  庭审中,李某称自己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母亲长年瘫痪在床,父亲一边照顾母亲,一边打零工挣钱,出了这件事后,家里更困难了,自己也不想上学了。

  刘某了解到李某家的情况后,很是同情,想着不能因此事把孩子的学业给耽误了。刘某随即作出让步,只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9020元。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