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董志强) 11月15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按照通知部署,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市集中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学法效果。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宣传重点内容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经济转型发展、社会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市将组织社会各界参加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帖文征集活动,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创建座谈会,邀请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介绍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做法,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组织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在全市农村、社区免费发放一批普法书籍资料和普法宣传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全国、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评选推荐2013年度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和第三届全省“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在中小学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发放一批《校车安全》法制宣传系列片光盘;组织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市直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交通站点等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在城市繁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宣传屏、展板等播放或展出法制宣传标语、法制宣传视频资料。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注重符合实际、倡导简朴实用、突出活动实效。要走进基层,贴近群众,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社区广场和工矿厂区,让法制宣传活动更接地气,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