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指出,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禁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严禁上级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
《决定》指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这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切实贯彻落实。这是当前相关方面正在努力抓的一件大事。新一届中央编委已经提出明确要求,关键是下决心先控制住增量,强调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
一要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内配备人员。严格控制和减少机构编制增量,最大限度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二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妥善处理严格控制与满足需求的矛盾,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形式和办法,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办事上,挖掘潜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效率等,改变以往一增加某一方面的职能或工作就要机构、要编制的做法,树立新的管理理念。三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严禁上级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协调机制,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均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