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日前,记者从中行焦作分行获悉,我市首笔外币汇票业务在该分行成功签发,至此,焦作人结束了远赴郑州、洛阳办理外币汇票业务的历史,可以在家门口享受到外币汇票经济便利的服务。
据了解,外币汇票在支付时一般须折成本国货币付给收款人,但也可直接用外币支付,视支付地点的外汇管理条或票面规定而异。按照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定,在托收项下所收货币必须是托收单据上的货币,并按托收指示上的规定处理。信用证项下的支付款项也必须是汇票票面上的货币,除非另有规定。从2011年开始,中行就已经具备开展外币汇票业务的资格。但是,由于人员紧张、业务复杂等多方面原因,一直未能正式办理此项业务。
前不久,中行焦作分行营业部接到客户秦女士需要办理外币汇票业务的预约后,本着积极开拓新业务、优质服务上台阶的宗旨,在人员紧张、业务不熟练的情况下,合理调配人员,保证专人专责研究办理此项业务。同时,在市分行个金部的大力支持下,经办人员一边学习管理办法,研究摸索操作规程;一边积极与省分行相关人员沟通,克服一道程序多、操作复杂等多道难关,终于成功办理了我市自可以开办此项外币汇票业务以来的第一笔业务。
据悉,此项业务的成功办理,不但为中行焦作分行开辟了新的业务品种,提高该分行新业务的钻研能力,也有效增强了各个部门的服务意识。
(线索提供:王风岐、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