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凯明
新《旅游法》实施已经一个多月了,经过十一旅游黄金周的考验,旅游市场强制购物等顽疾得到了改善。同时,随着旅游团费的上涨,更多网友关心的是,导游的服务质量是否有所提高。近日,记者就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游客:态度好了,服务质量仍待提升
网友【苹果粉丝】经常到各地旅游,国庆节期间再次报团去北京旅游,虽然团费比之前贵了,但没有了强制购物和自费项目,且玩儿的时间增多了,心理特别舒服。
刚刚旅游回来的网友【水彩笔】说:“有些游客出去旅游,喜欢买一些小纪念品,由于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所以免不了问问导游,可现在导游谈‘购’色变,根本不管。所以,我觉得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导游在工作中也应该更人性化一些。”
导游:压力小了 担忧多了
已有5年从业经历的导游【爱如潮水】告诉记者,新《旅游法》的实施,对他们来说也是好事,他们不用向旅行社缴“人头费”了。这样没有“赌团”的风险,带团的压力就小了,每趟带团都有稳定的收入,和游客的关系也融洽了。
【我的未来不是梦】也是一名导游,她说,导游和其他工作不同,没有底薪,有团带就有钱挣,现在每趟带团补助多了,但是根本不能和以前的返点和提成相比,有些旅行社又不给缴“三金”,导游到了旅游淡季就面临着“挨饿”甚至失业。
记者调查:期待互相理解
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些网友,他们都一致认为,新的《旅游法》出台后,游客的权益有保障了,但是旅游的费用却大大增加了。不过,再也不用看导游的脸色行事,即使多花点钱也落个安心。
一些导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新法的出台,很大程度上对旅游行业及导游起到了制约监督的作用,但是作为导游本身,辛苦与否不说,关键是看提成有多少。现在取消了强制购物后,明显感到收入不如以前,但是和游客之间的纠纷和矛盾确实减少了,也算清闲安心了。”
市旅游局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旅游法》实施以后,导游不用操心“加点”“进店”之类的事了,就有更多的精力去为游客服务,二者关系少了利益的牵扯,投诉自然会减少。游客所付的团费多了,对旅游服务质量的要求势必会多一些。新《旅游法》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现在刚刚实施,需要时间去适应和磨合,希望游客和导游能够互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