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从市财政局教科文科传来好消息,经努力争取,我市近日获得中央补助地方文体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60万元,将支持全市14个项目单位。
据了解,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地方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特色博物馆改善馆藏条件以及文物陈列、布展;体育、广播电视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等其他符合专项资金分配原则的项目。
市财政部门要求,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及预算执行,不得自行调整。项目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确须调整的,须按照申报程序履行报批手续。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并就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撰写总结报告,形成的国有资产,应严格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