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焦作新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带地入社,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评好市管专家 助推转型发展
致全市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焦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
积极落实动态巡查制度
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药具服务均等化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问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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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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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普查对象:

  国务院决定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搞好这次普查,全面摸清我国第二、三产业家底,全面查实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有利于党和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有利于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社会公众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更好地作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

  普查对象包括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和效能,减轻基层和普查对象负担,此次普查全面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数据采集。

  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0日,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单位空间定位和基本信息核实,并拍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或其他有关证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积极配合普查工作,是每个普查对象应尽的义务;如实申报普查数据,是每个普查对象的社会责任。我们希望您能按照《条例》的要求如实申报普查资料,认真履行您的法定义务。同时,我们郑重承诺:经济普查取得的所有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于您所申报的普查数据以及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

  摸清家底惠百业,经济普查靠大家。您的积极配合、如实填报,是普查成功开展的前提,是国家获得真实可靠普查数据的基础。衷心希望您与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搞好这次普查,为国家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经济普查情,美丽中国梦!

  焦作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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