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金桂香)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获悉,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财税改革任务目标,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明确规定的任务,我市财政部门将全力推进十项财税改革工作。
(一)实行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一是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从今年起,各级政府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二是加大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今年市县二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按项级科目公开外,还要逐步将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三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从今年起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二)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一是今年启动编制2015-2017年三年财政规划。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要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评价办法。二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加强与同级人大的沟通,从今年起,将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弱化对收入预算的考核,促进税收依法征管。三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今后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原则上用于化解政府债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中如果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削减支出解决;如需发行短期债平衡当年赤字,必须按规定程序得到授权,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三)实行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和重点,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机制。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工作,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研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性问题。二是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今年财政部、审计署将对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包括对各类区域的税收优惠、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对企业的税费减免、先征后返和财政补贴,低价出让转让土地和国有资产;对个人的税费减免、先征后返和财政补贴等,凡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政策,要一律停止执行,限期整改。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财政部明确要求,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各类发展规划都不得另行规定财税优惠政策,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参与本地重大发展规划研究时,要注意把握这些要求,以免给工作造成被动。
(四)实行新型税收制度改革。一是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已从1月1日起正式启动,力争从4月1日起实施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平稳运行。同时,要提前研究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试点方案。二是认真落实从1月1日起实施的鼓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放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三是推进资源税改革,今年将适时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同时,要积极做好其他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清理收费基金准备工作,按财政部部署稳步实施。四是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今年将把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并调整现有部分品目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落实。五是认真做好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范围的实施工作。六是密切关注国家推进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立法动态,提前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
(五)实行事权与支出责任明晰划分的新型财政体制改革。主要是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一是对生产型向消费型财税体制转型、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调整、省直管县管理方式改革等重大措施进行深入研究,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焦作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二是把握中央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和公共投资政策机遇,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努力争取对我市有利的划分方案。三是积极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债券额度,将债券资金优先用于公益项目配套,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发展政策,引导资源配置科学集中。
(六)实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今年一季度,我市要完成研究制订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6月份完成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主动探索,先行先试。要初步摸清政府资产和负债情况,把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债权和债务都计入本期,实现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性,体现财政的管理理念。财务报告要反映政府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国有企业和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等情况。
(七)实行政府债务规范管理。一是逐步实行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公司“三统一”,即统一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统计报告制度,按照政策导向,把好贷款项目立项关和评审关。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并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做好市政债争取工作。市政债全称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和授权机构为发行主体,以发行人的完全承诺、信用、税务能力和项目收益为保证,从而获得融资,用于市政建设。市政债试点有望在今年“两会”后正式启动。各县市区要积极研究政策,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主动争取。
(八)实行电子化支付。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改进资金支付方式,实现财政、人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四方电子化管理,达到数据共享、资金流和信息流同步运行的目标,有效衔接财政支付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方便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九)实行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绩效目标逐步覆盖。不断增加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和部门,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二是评价范围明显扩大。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力争达到8%和15%。三是重点评价全面开展。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评价,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四是建立约谈和绩效问责制度。
(十)实行财政大监督格局。一是强化财政大监督理念,将监督工作纳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全过程,建立高效安全的内部签批运转流程。二是重点加强对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改革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三是强化基层站所建设,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争2014年我市79个规范化乡镇财政所点全面完成达标升级。四是监督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
在抓好以上十项财税体制改革的同时,财政部门还要积极协同推进国有企业、养老、医药卫生、教育、科技、住房等相关领域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