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月19日发布公告,宣布董事会通过议案,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上限为30%。
(据《重庆晨报》)
春江水暖谁先知?股市。随着该公告的发布,中国石化2月20日大幅跳空高开,随后快速被封上涨停板……2013年11月25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官员连维良明确表示,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后不仅仅是民资,也允许外资控股国有企业。他称,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提升国企竟争力。
看来,混合所有制会“马上就来”。
长期以来,民间资本准入,总是看到“曙光”,却见不到“太阳”。2005年2月份,《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出台;2010年5月份,《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新36条”)颁布。但从实施情况看,可谓36计走为上,36条空为多。“新旧36条”始终没有被激活,民间资本依然遭遇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民间资本不能成为“脑白金”,就会沦为“土豪金”;民间资本走不上“星光大道”,就可能误入歧途。因此,资本的基本属性决定着其“不安分”的天性,民间资本需要一个安身立命的处所,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一个实现价值的载体,一个体现优势的机会。“马上有喜”,民间融资即将“有法可依”——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
民间资本是一座“金矿”。由于民间资本尚未得到足够平等的国民待遇,其投资渠道与领域仍然受限,这既会加剧民间资本的冒险行为,又是对民间资本的一种伤害,也是对社会财富的一种浪费与消耗,将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民间资本用在合适的地方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有专家说过,民间资本效率高于国有资本,进入一些原垄断领域将会对保证今后经济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期待混合所有制“马上竞合”。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未来,国企与民企之间的相互竞争是必然的,合作也是必然的。“两者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双赢,而实现双赢的前提是国资体制必须改革,而民企体制必须转型。”混合所有制经济,无疑是一个体制性融入与融合,民资或外资都可以成为体制内的“鲶鱼”,激活国资的同时,自己也能成长壮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谓“一石二鸟”,有利于国资体制改革与民企体制转型,这或许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的决定性因素之一。